台前至辉县高速公路豫鲁界至范县段黄河特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黄河河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台前至辉县高速公路豫鲁界至范县段黄河特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郓城段),位于黄河右岸,菏泽市郓城县境内。本次补救措施包括帮宽加高堤防2.575km及堤顶设施恢复;韦庄险工1-15坝加高。 2.2招标范围 (1)堤防加高帮宽; (2)淤背区加高; (3)韦庄险工; (4)堤顶道路恢复; (5)水保环保。 本次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估算价901.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取得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水利专业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7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三年,下同)完成的堤防、道路、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1.8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审查投标人资格时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且在投标报名时核对过原件的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未经验证原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 10 月 19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30,到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五层)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完成的堤防、道路、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如营业执照已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以投标人为单位留存1份复印件,投标人将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1、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0 日09:30分。 2、地 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开标厅。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bet365最新网址、山东黄河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黄河河务局 联系人:董继坤 电 话:0530-559212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婷婷 电 话:0531-8698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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