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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审议
发布日期:2017-12-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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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1日下午,市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文涛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市委副书记苏树伟,市委常委以及市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对创新政府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反腐倡廉等具有重要作用。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平台建设步伐,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管理。二要明确工作重点,凡是具有公共性、公有性的资源交易要全部纳入统一平台,坚持“应进必进,无一例外”,做到“场外无交易,场内全公开”。三要创新监管方式,适应“互联网+”趋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新业态,实现交易平台互通、信用共享和数据共用。四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优化交易环节,严把工程质量,全力打造“济南特色,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阳光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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