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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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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济国土资告字[2018]6号)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13宗,具体详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规定,本次公告出让居住用地设立最高限价,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的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政府储备性安置房面积”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8530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119.164.252.44,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子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8611日至201862016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62016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186119时至2018622930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约定时间,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龙奥大厦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并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 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六) 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TDGP05C00282018TDGP13R0040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0508

联系电话:0531-66605408      联 系 人:余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1号楼5楼大厅CA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68966416           联 系 人:李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521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其他规划实施要点(以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为准)

容积率指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8TDGP12C0028

历城区潘田片区A-3地块

36661

商业商务

1.6≤地上≤2.4

 地下≤1.1

/

/

40

12153

    A-3A-4A-5A-6A-8地块均须满足停车位配建须满足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的要求,各地块间可统筹平衡。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配建公厕等设施。所有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均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设计须处理好经十东路、旅游路、与莲花山之间的空间景观关系;建筑高度参照街区控规进行控制,并满足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沿韩仓河地块地块均须沿河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须一并实施用地内的规划公用道路、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涉及高压线地块须待高压线入地后方可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其中:

A-5A-6地块须沿地块北侧道路设置宽度不小于4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

2018TDGP12C0029

历城区潘田片区A-4地块

35555

商业商务

1.07≤地上≤1.48

 地下≤0.7

/

/

40

10042

2018TDGP12C0030

历城区潘田片区A-5地块

128830

商业商务、公园绿地

0.46≤地上≤0.9

 地下≤0.5

/

/

40

22813

2018TDGP12C0031

历城区潘田片区A-6地块

43670

商业商务、公园绿地

0.2≤地上≤1.0

 地下≤0.5

/

/

40

8452

2018TDGP12C0032

历城区潘田片区A-8地块

199661

商业商务

0.86≤地上≤1.25

 地下≤0.6

/

/

40

66555

2018TDGP12C0033

历城区潘田片区A-7-1地块

226443

娱乐康体、公园绿地

0.1≤地上≤0.48

 地下≤0.3

/

/

40

35913.9

须设置占地面积不小于4.3公顷的公园绿地,并统筹考虑滨河景观。

2018TDGP12C0034

历城区潘田片区A-7-2地块

208290

娱乐康体、公园绿地

0.1≤地上≤0.48

 地下≤0.3

/

/

40

33034.8

须设置占地面积不小于12.7公顷的公园绿地,并统筹考虑滨河景观。

2018TDGP13R0035

历城区潘田片区B-2地块

52998

居住

2.2≤地上≤2.72

 地下≤1.3

/

/

70

20000

B-2B-4B-15B-16B-17B-18地块均须满足停车率不小于80%。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厕等设施。上述所有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均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设计须处理好经十东路、旅游路、与莲花山之间的空间景观关系;建筑高度参照街区控规进行控制,并满足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沿韩仓河地块地块均须沿河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须一并实施用地内的规划公用道路、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涉及高压线地块须待高压线入地后方可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其中:

B-4地块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

B-15地块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

B-17地块须配建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2018TDGP13R0036

历城区潘田片区B-4地块

66080

居住

2.8≤地上≤3.48

 地下≤1.6

/

/

70

31000

2018TDGP13R0037

历城区潘田片区B-15地块

75135

居住

2.8≤地上≤3.35

 地下≤1.5

/

/

70

35000

2018TDGP13R0038

历城区潘田片区B-16地块

77960

居住

2.2≤地上≤3.11

 地下≤1.4

/

/

70

35000

2018TDGP13R0039

历城区潘田片区B-17地块

77005

居住

2.2≤地上≤3.13

 地下≤1.4

/

/

70

35000

2018TDGP13R0040

历城区潘田片区B-18地块

80992

居住

2.8≤地上≤3.34

 地下≤1.6

/

/

70

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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